出境游保证金竟打水漂 新华国旅应承担相关责任
2010年04月28日 21:51 中国消费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题记

今年春节前,多位消费者参加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国旅)组织的出境游项目,向自称是该公司员工的吕莉丽缴纳了总额超过700万元的出境游保证金。后吕莉丽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少消费者无法取回自己的保证金。对此,新华国旅相关负责人称,吕莉丽已离职,其诈骗行为与该公司无关。北京市旅游局调查认为,新华国旅与吕莉丽之间存在“表见代理”关系,在这起诈骗案件中,应承担相关责任。

1.投诉

出境游归来难退保证金

4月7日,消费者孙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2009年12月18日,她在新华国旅位于东方瑞景大厦的店内签订了前往美国旅游的合同,经办人是自称新华国旅员工的吕莉丽。除旅游费外,孙女士还按照吕莉丽的要求缴纳了10万元出国游保证金,作为避免滞留不归的保证,并取得了盖有新华国旅印章的收据。今年1月26日,孙女士随团前往美国旅游,并于2月11日回国。“旅游回国后,我将护照交给导游去消签(指游客在回国后,需向旅行社提供登机牌、护照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供其去旅游目的国驻华使领馆证明该游客已经回国——记者注),并给吕莉丽打电话,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在消签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孙女士回忆说,“当时吕莉丽说,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外国驻华使领馆已不开展业务,答应我在春节长假过后再退还保证金,我同意了。”让孙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打完电话的第二天,吕莉丽被人举报有诈骗行为,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孙女士称,事后,据北京市旅游局统计,通过吕莉丽之手与新华国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并均被收取了少则两万元多则30万元的出境游保证金,涉及金额总数在700万元以上。

2.回应

新华国旅表示不知情

孙女士等人质疑,为何吕莉丽能够打着新华国旅的名义与10家境外接待社合作办理出境游业务,新华国旅是不知情还是视而不见?如今吕莉丽被拘,谁来退还总额超过700万元的出境游保证金?

据《京华时报》3月14日报道,新华国旅党委书记邢某在和投诉消费者面谈时表示,吕莉丽在2009年11月已辞职,是其私刻公章与消费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实施诈骗的,新华国旅不知情,新华国旅也从未在东方瑞景大厦内设立分理点。在发现吕莉丽实施此行为后,新华国旅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邢某表示,吕莉丽策划的诈骗是蓄谋已久的,不少消费者早在2009年八九月份就曾参加过新华国旅东方瑞景店组织的欧洲游,团费低至每人7000元,“新华国旅欧洲游的实际价格为每人2万元,吕莉丽个人出资,为每名消费者垫付1.3万元,以吸引人气实施诈骗”。

据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被骗者中,陕西省气象局几名工作人员的出境游保证金已退。新华国旅对此的解释是,退掉的保证金都是打入新华国旅公共账户的,而一些游客的钱落入吕莉丽手中,所以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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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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