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出台旅游纠纷案件新规 小旅行社:转向或死亡
2010年11月10日 13:55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共有评论0

免购物另收费应退还、因交通工具延误需退还未发生费用……上述规定均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因对多项旅游纠纷的“模糊地带”作出明确规定而受到关注。如今,《规定》已出台10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业界的反应存在较大差异。小旅社已经开始默默行动,大旅社则认为旅游行业的混战或将持续。

小旅社:转向或死亡

《规定》对若干旅游纠纷“模糊地带”作出了明确说明。例如,如果旅游者因拒绝购物活动或者另付费项目而被要求另外缴费,法院支持旅游者讨还额外费用;再如,因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行社应该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等。

《规定》一出台,立马引起了业内热议。由于小旅行社一般靠低价吸引客人,极低的毛利率使其频打擦边球,该《规定》也被认为对小旅社影响最大。

广州名客旅行社董事长万以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规定》对我们影响是非常大的。我们小旅行社的常规路线,如海南、桂林,毛利率在2%~3%左右,哪里有余钱来支付这些突发情况产生的费用呢?如果小旅行社还按原来那样做,消费者较真起来,只有关门大吉。”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教授章牧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国约有80%以上的旅行社都是小规模的旅行社,此项《规定》会促进行业的洗牌和升级。

如今,名客旅行社的主推项目已经悄悄从常规线变成品质线。万以坚介绍:“不转向只有死亡。所以现在我都要求销售人员主推品质线,比如海南游,我们会加上博鳌景点,海鲜餐也是货真价实的,甚至可以把菜单拿给消费者看。我们希望升级后的线路毛利率能达到7%左右,这样我们才有余地防范突发因素带来的额外支出。”

大旅社:影响有限

在万以坚看来,《规定》对大旅社则不会有什么影响,“他们有市场定价权。”

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副总经理杜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规定》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实际上,它把一些灾难等不可抗力排除在外了。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航空公司晚点,他们是应该赔钱的;如果酒店没有去住,他们也是应该退钱的。”

但杜艳同时承认,以前在行程出现变更时,旅行社跟航空公司及酒店,在退赔金额上也产生过一些纠纷。她认为:“此项《规定》,应该对酒店和航空公司等相关行业也有相同的约束力。大家如果都能按照规矩办事,就不会有麻烦了。”

而对于该项规定会否促成行业的洗牌,杜艳却比较谨慎:“那些小旅社今天关,明天可以再开。中国旅游市场的成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成的,混战可能还将持续。”

章牧也认为,规定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实施的力度。章牧说:“该规定出自最高法院,但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如旅游局也要配合,加强监管力度,才能把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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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木子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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