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受出租司机茶钱 香港5名酒店职员被判监禁
香港廉政公署发布声明说,5名帝国酒店前职员因向多名出租车司机收受“茶钱”共计6万多港元,以转介酒店客人的出行租用服务,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并于1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据介绍,这5人此前都在香港帝国酒店的行李及保安部任职。其中,毛桂国、郭兆基、许振鹏等3人各被判入狱六个星期。周凌和王进驹各被判入狱两个月。此外,各被告还被判须向帝国酒店赔偿5400港元至15400港元不等。
裁判官郭启安判刑时指出,被告的贪污罪行,影响该酒店的声誉。案情透露,各被告在案发期间驻守该酒店大堂,除负责大堂的保安工作外,还须为酒店客人处理行李及安排交通服务。被告每次向出租车司机收取20港元至60港元不等的“茶钱”,作为转介服务的报酬。
据统计,2005年5月至2009年11月期间,毛桂国、郭兆基和许振鹏三人,总共收受“茶钱”3万港元,而周凌和王进驹两人总共收受3.08万港元。
此外,香港廉政公署还起诉了帝国酒店前助理前堂经理叶英伟,指控他与毛桂国、郭兆基和许振鹏三人,串谋向多名出租车司机收受1000港元“茶钱”。叶英伟此前被判入狱两个月,并须向酒店赔偿1000港元。(林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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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建杨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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