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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禁6月以下婴儿奶粉做宣传

2011年10月27日 11:1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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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由香港6大奶粉商组成的“香港婴幼儿营养联会”,制订《婴儿配方奶粉市场推广守则》,限制6个月以下婴儿配方奶粉宣传手法,包括: 禁止奶粉商以任何形式售卖广告、向公私营医院赠送试用品等。联会又将成立由公众人士及卫生署代表等组成的独立监察委员会监管违规行为,首次违规的奶粉商可被罚款10万元,再犯会登报公告。

为监管会员就婴儿配方奶粉进行的市场推广行为,“香港婴幼儿营养联会”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制订11条市场推广守则,限制6个月以下婴儿配方奶粉的宣传手法,当中包括:奶粉商不能作出任何形式宣传、不应对孕妇或婴儿母亲及其家人分发试用品、不得免费捐赠或资助奶粉予公营或私营医疗体系、营销人员不应向孕妇或婴幼儿父母推销奶粉、不可于任何销售点卖广告及派发试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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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婴幼儿 婴儿奶粉 试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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