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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宫外孕被诊断为肠胃炎死亡 医院赔偿70余万

2011年11月02日 11:3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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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杰)徐某因腹痛到西直河仁安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并注射止痛药。7个小时,徐某身亡,死因为宫外孕导致输卵管破裂。此后,徐某家属向医院索赔120余万元。昨天,西直河仁安医院当庭承认误诊,被朝阳法院判决赔偿徐某家属70余万元。

去年10月21日晚,徐某在男友家中突然腹痛,并伴有恶心呕吐现象。她与男友打黑车前往西直河仁安医院就诊,被值班医生诊断为中度贫血、急性肠胃炎、不排除胰腺炎。医生随后向徐某注射止痛药,但她未见好转,反而疼痛加剧并休克。此后,值班医生再次来到诊室给徐某注射止痛针。次日凌晨,徐某开始神志不清,家人叫救护车将她转到垂杨柳医院抢救。

徐某的母亲表示,女儿在救护车上已停止心跳和呼吸,到垂杨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凌晨3点死亡。经垂杨柳医院确诊,徐某是宫外孕导致左输卵管破裂,进而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徐某家属认为,徐某死亡是西直河仁安医院误诊所致,因此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20余万元。

昨天,西直河仁安医院代理人当庭致歉:“我们表示歉意。我们医院的医疗条件和水平有限,这个后果不是我们故意的。当时之所以没给徐某做B超,是考虑到她未婚不可能怀孕。医院愿赔偿徐家的合理损失,但有些损失不是医院造成的,比如徐某的尸体直到今年7月才火化,这笔昂贵的停尸费是家属造成的。”

法庭经审理认为,西直河仁安医院在对徐某的诊疗过程中有过错,检查鉴别诊断不充分,对病情的严重性估计不足。这些不当和过失导致延误诊断和治疗,在徐某死亡的结果中起到大部分作用,因此酌定医院责任比例为80%。

最终,朝阳法院判决西直河仁安医院赔偿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0余万元。宣判完毕,徐某的母亲表示将上诉:“我坚持认为医院应该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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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徐某 死亡赔偿金 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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