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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喂幼童吃果冻致死 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02月01日 05:49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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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广州日报图)

晶莹剔透的果冻类食品,是很多小朋友的最爱,虽然如今市面上出售的果冻外包装上均标注有“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的字样,但还是很多宠爱孩子的家长会买给小朋友吃。

然而,近日深圳却发生了一起乐极生悲的事,一名一岁幼童因为吃了果冻而噎死。最终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岁儿童因照顾不周竟吃了个果冻而夭折,家长心痛欲绝的同时亦追悔莫及,而保姆李某也因自己存在过失,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近日,南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小童吃果冻窒息死亡

案情显示,家住在深圳市南山区某住宅区的张某通过深圳市某家政公司雇用保姆李某,照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小晟。

今年1月某日,保姆李某独自一人在家照看。待小晟睡醒,李某就到冰箱拿出果冻,没看果冻外包装上“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字样就用汤勺喂他吃。当喂到第三勺时,小晟突然表情停滞,李某觉得可能是梗咽了,便用手拍其背部,抱着小晟找小区保安求救并通知张某。但当张某赶回家时,120医务人员已经确认张某儿子窒息死亡。

近日,南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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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鲁必琪] 标签:果冻 幼童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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