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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的地下江湖 性别失衡成社会大问题

2012年02月24日 09:4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李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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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性别失衡已成社会大问题

B超机的发明,为人类诊断自身的疾病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由于它也能检查出胎儿性别,却间接地成为了女婴杀手。

从B超到更为准确的DNA检查,技术工具迅速成为性别选择的利器,使得国内人口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性别选择性流引产造成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共识。

据公开资料,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加上女婴相对死亡水平持续偏高,到目前性别失衡的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假设女孩为100)是118.06。而国际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水平是102-107,中国远高于正常值。

这种长期累积的青少年男性多于青少年女性的人口结构状况,已经形成了未来的婚姻挤压。有专家预测,到2020年,将有3000万至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士“被剩下”。

“B超机的泛滥是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医疗领域知名律师周玉忠表示,目前应尽快完善B超机生产、经营、购买、使用的各项制度。

他表示,B超机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违反规定的应受行政处罚,数额较大的涉嫌非法经营罪。购入B超机从事非法胎儿鉴定的,属于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行医罪追究责任。

周玉忠律师介绍,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健法》,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而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进行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怀孕无紧急情况要求施行引产术的,施行手术单位必须查验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以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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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鲁必琪] 标签:性别鉴定 胎儿性别 B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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