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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座椅差价最高达200倍

2012年06月01日 13:31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张骏斓 滕芙勤 庄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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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和欧盟标准参数一致

张晓龙说,此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是参照欧盟ECER44标准制定的,其基本参数和该标准完全一致,而ECER44是目前儿童安全座椅领域最为先进的行业标准。

康贝(上海)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翁嘉聪也表示,儿童安全座椅的功能主要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吸收撞击力,降低其对儿童造成的伤害。上海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动安全检测试验技术研究所副所长于峰告诉记者,在儿童安全座椅进行动态碰撞实验时,需要对座椅头部的位移量、胸部的加速度和腹部侵入等数值做出明确要求,以确保安全座椅对儿童确实有保护作用。

在张晓龙看来,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这一标准对国内大部分有一定规模的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而言,要求并不算高。因为在世界范围内,国家标准都是以满足大部分企业生产水准制定的,简单地说就是制定一条合格线。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生产量达到全世界的20%左右,不少企业的产品已经通过了欧盟ECER44的相关认证。不过张晓龙也表示,市场上也确实存在一些规模不大的企业,所生产的儿童安全座椅质量不过关。

翁嘉聪也表示,此前儿童安全座椅没有国家标准,企业无论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都能在市场上销售。而出台标准,会帮助市场实现规范化,淘汰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对于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而言,也非常希望这样的标准能尽快出台,这不仅对消费者有所保障,对企业也是有帮助的。

不过,这一标准的出台目前对于消费者还不会起到直接作用。“从标准制定到产品认证,还需要一定时间。未来一段时间内,儿童安全座椅也会像汽车等产品一样,贴上3C认证标志,但是时间表还很难确定。”张晓龙告诉记者。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儿童手推车的标准化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 “先是有了国家标准,但没有强制要求执行。一段时间后,提出必须经过3C认证才能销售,并设置了六个月的缓冲期,在半年之后所有产品必须拥有认证才能上市销售。”该业内人士表示。

座椅强制使用还有待时日

在国内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即将正式实施之时,不少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对儿童安全座椅做出了强制使用的规定。翁嘉聪告诉记者,澳大利亚规定, 0到12岁的儿童乘坐私家车必须配备儿童安全座椅,而美国和大部分欧洲国家的标准则是0到4岁儿童。

我国台湾地区也在2004年强制规定0到4岁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过“强制令”效果并不好。“许多家长怕麻烦,并没有使用座椅,而执法时也遭遇困难,无法判断车内儿童是否在4岁以下。”翁嘉聪介绍说,因此今年七月即将实施的一部新法规中,将明确后座乘客必须使用安全带这一“一刀切” 的政策。由于担心后座绑上安全带会勒到儿童的脖子,不少家长会干脆选择购买儿童安全座椅。

不过,在国内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张晓龙介绍说,标准制定到管理法规制定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是对生产厂商的约束,后者则牵扯到各种管理问题,影响因素较多,时间周期也会相对长一些。 “就像汽车安全带的国家标准,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制订了,但是将车辆乘员强制使用写进法规则等到2005年了。”张晓龙表示。 晚报记者张骏斓滕芙勤庄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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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安全 安全座椅 L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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