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用铁链拴养智障男童(图)
苍南县民政局:
调查后提出四条整改措施
苍南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金余成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孩子是智障还是正常的,“拴养”孩子是绝对不允许的。
针对记者的调查,苍南县民政局昨天专门给本报来函,称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四条整改措施:
一、针对目前保育人员不足问题,他们将按照1:2比例配备保育人员,并已向县有关部门申请了11名计划内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下周开始招聘保育人员。
二、针对环境差的问题,目前已制订整改措施,向灵溪镇借用凤池敬老院作为县社会福利院用房,该敬老院5月已改造完工,准备在7月份将原县社会福利院孤儿迁入新居。
三、针对县社会福利院养育孤儿由个人承包问题,计划在7月份与其解除承包协议,由县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直接养育。
四、针对孤儿教育问题,县社会福利院将安排适龄智残孤儿到苍南县特殊学校学习,其他适龄孤儿安排到沪山小学接受教育。
金余成说:“现有的福利院不管是环境条件和供养模式都有问题,我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准备启动搬迁,重新招人。去年我们和灵溪镇达成协议,借用该镇刚建好尚未投用的凤池敬老院,用于社会福利院使用。另外,我们向县里申请增加人员编制,上个星期刚批下了,只要人员到位,就马上搬迁过去。”
金余成说,苍南县将新建一个大型的社会福利中心,目前该工程已通过立项,正在办理征地手续。
律师观点:
“拴养”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认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虽然护工出于管教孩子的考虑,但这样拴着绝对不行,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还限制其人身自由,这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对此,有市民认为,这两名智障小男孩不听话被“拴养”,虽然福利院有着自己的苦衷,但不管如何,这种方式过于粗暴和简单,毕竟他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小生命。另外,“拴养”其实只是表现,原本应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因为人员配备跟不上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这张“安全网”出现了漏洞,这值得当地有关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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