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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甲醛超标孕妇入住不适起诉 房东退部分租金

2012年11月01日 10:2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孕妇在租住的房屋内出现身体不适,丈夫委托鉴定发现甲醛超标,二人未与房东交接即搬离该房屋。此双方对房租的问题争执不下,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房主退还承租人的部分房租。

今年3月,为了照顾怀孕的妻子,沈先生在自己单位附近租下一间房屋。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介绍,沈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了李女士的房屋,租期一年。沈先生支付了押金及半年的租金后,和妻子一起搬入此房屋居住。

因为妻子王女士怀孕,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沈先生出资更换了出租房屋卧室的床品。但入住后不久,王女士即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先兆流产”,沈先生夫妇随即搬出了出租房屋。

沈先生委托某鉴定中心对承租房屋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进行检测,该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卧室和客厅的甲醛含量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沈先生夫妇认为甲醛超标不仅危害了两人的身体健康,更严重伤害了胎儿的健康,因此将房东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审理过程中,李女士辩称,该房屋于1998年7月购买,1999年装修,她在其中居住长达10年,房屋都未对她的身体健康产生任何影响。在将房屋出租给沈先生之前,即2009年到2012年初,李女士曾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使用,也未出现任何异样。

李女士认为,有害气体超标的原因还可能是室内家具、各类装修材料、室内装修纺织品等。实际上,沈先生夫妇在入住后更换了床及床上用品,这些都有可能影响甲醛的浓度。另外,引起先兆性流产的原因很多,包括遗传基因缺陷、电脑磁场微波影响情绪。李女士认为,对方将责任全部推到她的房屋上,明显有悖常理,因此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对房屋的安全性、适租性承担责任,就室内甲醛等气体超标的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沈先生在室内气体检测报告结论出来之后,应该及时就此事与对方沟通,尽快腾退房屋,而不是不辞而别,既不交房又不交纳房租。沈先生夫妇应当承担其实际占有房屋后、检测结果出具以前的房屋租金。最终,法院判决房主退还承租人的部分房租。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甲醛超标 孕妇 甲醛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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