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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摔婴警察案后首次公开露面

2013年08月26日 09:06
来源:人民网

郭增喜:纪律和法律之间吧,就是防止你不在视线内。

解说10:尽管当地的医院做出了脑部一处骨折、多处淤血的报告,法医也初步认可“轻伤”的结论,但是林州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郭增喜施行刑事拘留,而是监管。

记者:什么叫监管?

魏书平:就是要守住他,他在住院要守住他,看住他。

记者:是叫逮捕吗?

魏书平:不叫,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咱临时、就是这种不规范的,怕他跑了

记者: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让他进入到法律程序?

魏书平:因为这个伤害案件,它法医鉴定它一般都有个过程,不可能马上出来,所以说只能临时就采取了这么个措施。咱们常规的办理伤害案件,就是伤害案件发生之,首先有办案人员受理,受理以后进行调查取证,这个调查取证等法医鉴定出来之后,再决定立不立案,立什么案。

记者:为什么法医鉴定迟迟没有出来?

魏书平:当时咱们的办案民警说的是开出了个法医鉴定委托书,要通知家属来取,当时家属意思是说小孩小,正在治疗,有没有后遗症还不知道,所以说不愿意去做。

记者:但是你们好像一直没有进行这方面的鉴定,为什么?

李青峰:住院的时候,公安方面说过,说差不多就做做鉴定,做做法医鉴定,当时觉得小孩刚治疗差不多,不想去做鉴定,又觉得害怕,咱也担心,因为她的脑部不能经常做X光。

记者:但是你们知不知道,如果没有做出法医鉴定,可能那边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

李青峰:我知道。

记者:如果知道这个前提,你为什么还是不做?

李青峰:因为咱小孩,一不会说话,二不会走路,做鉴定了,她脑部哪儿疼她都不知道,做鉴定只不过是表面上鉴定一个伤情,或者轻伤、骨头折了,轻伤还是啥的,只能对肇事那个警察,对他有个说法。

记者: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如果你不去做这个鉴定,它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对摔你孩子的警察,就没法制裁。

李青峰:当时咱也没想那么多,只想看好咱的小孩,先看好小孩,以后再说。

[责任编辑:李艳] 标签:河南 摔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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