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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父母三年“睡死”一对儿女 称窒息致死

2012年01月11日 10:1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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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尔和尼尔森与他们另外两名儿子的合照(资料图)

法院认定他们与儿子同睡时导致孩子死亡指控他们犯有虐待儿童致死和疏忽导致危险罪(资料图)

2006年,两人时年3个月大的儿子睡在他们中间时死亡。2003年,他们24天大的女儿也是在和他们同睡时死去。

文字瀚辰(署名除外)

本报讯特雷弗·梅里尔和厄科·尼尔森现年都是28岁。2006年,两人时年3个月大的儿子凯森睡在他们中间时死亡。无独有偶,2003年,他们24天大的女儿也是在和他们同睡时死去。

就在凯森死去的前一天,医生曾警告尼尔森不要和孩子同床而睡。

“证据”称窒息致死

《盐湖论坛报》9日报道,上诉法院法官裁定,虽然法医认定凯森死于“不确定”原因,但有“足够证据”显示凯森与父母同睡时窒息而亡。

凯森入睡时面朝上,死亡时趴在床上。法官说,凯森年龄太小,不会自己翻身,从而支持“合理推论”,即父母与儿子同睡时导致他窒息而死。

这并非梅里尔夫妇第一个死于与他们同睡的孩子。2003年,两人第一个孩子因类似情况死亡,死因被认定为“体位性窒息”,是意外。

《盐湖论坛报》报道称,上诉法院在审讯中裁定,两人第一个孩子死亡的证据在审讯中可以听取,尽管辩护律师反对并认为这会误导陪审团的判断。但法官裁定,该先例表明尼尔森知道和孩子同睡的风险。

这对父母被指控犯有虐待儿童致死和疏忽导致危险罪,但他们拒绝认罪。

盐湖县地区检察官洛拉·米勒告诉KSL网站:“该指控针对被告在已被告知不要与孩子同睡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与孩子同睡,导致孩子死亡。”

尼尔森和梅里尔的律师拒绝发表评论。

同睡是危险的事

2008年,辩护律师斯蒂芬·霍华德告诉记者:“他们都试图成为一个好母亲和一个好父亲。任何家庭失去亲人都是让人难受的事情。当这种事情发生两次时,这加倍让人难受。”

“没有任何人和任何证据可以告诉我们,他们确实造成了宝宝的死亡,”霍华德补充说,“闪电有时会两度击中同一个人。”

同睡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一些研究报告表明,同睡可以避免婴儿猝死症,但有人则指出婴儿窒息和被勒死的危险。

米勒告诉KSL网站:“同睡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医生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许多年轻的父母,他们不应该与他们的孩子睡在同一张床上。”

同睡争议?

儿科专家建议

同房而非同床

在美国,父母是否该与婴儿同睡一张床存在争议。主张同睡者指出许多好处,如母亲通过同睡可以和婴儿保持睡眠周期相匹配,可以鼓励母乳喂养,可以帮助婴儿更容易入睡等。

批评者称,该做法有导致婴儿窒息和被勒死的危险。美国儿科学会建议父母与婴儿同房而非同床而睡。

美国过去的国家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和1997年之间,共有515名3岁以下的婴儿死于与父母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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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昭遐] 标签:父母 体位性窒息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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