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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转发教育部通知 严禁幼儿园“小学化”

2012年03月08日 09:17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作者:李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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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各类幼儿园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家庭作业

■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开展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严禁各类幼儿园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幼儿园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开展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3月7日,省教育厅转发了 《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多举措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目前,我省一些幼儿园为迎合家长心理,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开展拼音、写字、算数、珠脑心算等教学,片面向幼儿“灌输”知识,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和竞赛活动,要求幼儿在活动中要像小学生一样遵规守纪等。这些“小学化”现象违背了幼儿认知规律,偏离了幼儿教育正确轨道,严重影响了幼儿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制订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开展幼儿一日生活。严禁各类幼儿园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幼儿园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开展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通知》指出,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招生,严格按年龄分班并控制班额。要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时间,保证幼儿每天有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严禁小学在入学时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考试,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举办有附属幼儿园、学前班的学校,严禁以未入本校幼儿园(学前班)为由,拒收服务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入学。

《通知》强调,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省教育厅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要将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现象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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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昭遐] 标签:通知 幼儿园 小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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