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鼓励男人离婚找小三?
做妻子的不但担心新解释会让自己在离婚时一无所有,更担心新解释会鼓励自己的丈夫离婚找小三。解释刚一出台,便有网友惊叹:“《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分明是在鼓励男人们都去离婚!都去找‘小三’!因为哪天有外遇了,不用怕离婚时老婆要分掉一半房产了。而且以后万一与‘小三’发生了不和,也可以说分就分,一分钱都不用赔!这不是加速社会道德败坏吗?”还有网友说:“还《婚姻法》呢,我看叫《离婚法》还差不多,照这个法律,还结什么婚呢,迟早要离的!”
专家也同样表达了这样的担忧。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卓冬青认为,根据这个司法解释,有可能产生一个后果,就是风流的男人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在外面胡来,反正又不用“埋单”。况且如今80后的冲动性婚姻居多,要是再没了经济顾虑,还不想离就离?
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会顾问、中山大学教授鲁英则认为这一解释太过激进,虽然我们提倡男女两性平等,但男女两性的性别差异决定了各自在家庭中所擅长的事情有所差别,这样才能形成互补。一般说来女性对家庭的付出比男性更多,尤其是在养育子女上,这种对家庭的贡献很难用金钱衡量,而且通常以牺牲女性的职业追求和经济地位为代价。“从现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中,确实透露出对女性权益的不尊重,做出这种规定,不利于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和女权的保障,相信很多内容肯定会进一步修改,因为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婚姻法》应该保护已婚配偶的共同财产,保护女性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新解释如此规定,是对其上位法《宪法》和《婚姻法》的违背。”
保护个人财产更应保护弱者权益
既然新解释会引起这么多的社会矛盾,那最高院出台这一新司法解释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据了解,为了在审判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最高院已先后出台了两个《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判依据。
然而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法律永远是滞后的,需要不停地修正,具体到《婚姻法》,今天再出第三个司法解释,正是为了与时俱进,修正部分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以适应最新的社会变化。而有法学专家指出,《解释三》概括起来,最大的亮点体现在扩大了个人财产范围,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但因为涉及面太广,引起争议也在所难免。
不过法学专家李明舜指出,中国现在想要学习国际惯例,加强个人财产的保护,这个方向是对的。但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时,应充分考虑婚姻家庭的特殊性,从促进和维持婚姻关系的角度考虑问题。然而《解释三》的意见稿中过多采用了财产法原理,按市场经济原则处理夫妻关系显然欠妥。
国际惯例虽然强调个人财产的保护,但也强调对弱势的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者利益,体现的正是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鲁英说:“比如加拿大一对夫妻离婚,法院判决丈夫支付妻子10年家务的工资,在中国,妇女在家相夫教子在法律面前却成了义务劳动。”日本更是典型的男女分工明确的社会,女方为家庭的大量付出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此在日本如果离婚,女方有时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但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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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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