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制:其实不打卡更危险?
通拥堵,上班没法准点;朋友聚会,下班无法提前……多数职场人对于打卡机是既痛恨又无奈。不少人认为,打卡制度让自己感到备受束缚,希望工作时间能更有弹性,更灵活。这些年来,有少数企业也开始根据职能和工种尝试弹性工作制。然而,这种特殊的“考勤制度”是否真的可行呢?
弹性考勤弊端多
人力资源部总监Echo Lee所在的公司主要从事保健品和器械的代理业务,部分岗位正在实行半弹性工作制,即部门主管安排业务员每天到公司打电话与客户沟通,约见,再外勤。公司最近在计划和研究是否让业务员全天候外勤,但感觉实施起来有难度。“我觉得除了个别工作之外,弹性工作制都是弊端很明显的。”Echo说。他认为,作为雇主,出了薪水,当然希望员工能认真工作,因此规定上下班时间,用打卡进行考勤成为全球通用的一种公司制度。“如果取消考勤制度,会存在很大的管理问题,就好像交通没了管制,考试没了监督,纯粹靠自觉自律,那是很危险的。”他补充说,“当然好处也是有的,除了愉悦人心,还可以减少运作成本。”
Echo 所在的人力资源部之所以迟迟没有制订出一套完善的“弹性工时”方案,就是因为无法保证员工的工作状态。“虽然说有业绩考核,但大部分人在缺乏监管时往往会做不好。这对员工来说可能只是奖金减少,但对公司来说却也许会白白错失很多机会,代价比较大。”
弹性工时降低效率?
现代人有谁真的很愿意上班?Echo对此表示怀疑。“多数人对工作潜意识里会逃避、抵制。当缺乏有效的监管,多数人会不由自主地降低工作效率,并连带影响其他勤快的人,尤其在团队工作时。” 他说,“在全球范围内,从员工上班,到运动员、艺人的训练,都有固定的时间和规律,这就证明大家都需要在制度下工作,尤其是团队工作。”
Echo举了一个例子。“我们有个外派员工,负责跟厂商沟通,改进产品质量,产品改良后会拿去销售,提成很丰厚。他每周出去四天,但三个月过去了,产品一直没改好。原因很简单,厂商都很忙,你得每天盯着进度,但因为没有监督和约束,他有时中午去,有时下午提早回家,这样的跟进就没有意义,也没有太大效果。”
视点
弹性工作制是进步,
但不适用于所有职业
百伯网人力资源专家史冬梅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弹性工作制是符合现代职场的特点和要求的。“首先从组织层面看,它能够促进企业在管理中更加尊重员工的自主性,从而提升工作绩效;从员工层面看,现代职场人越来越追求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更愿意最大程度地缩短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以获取更多时间与家人团聚。弹性工作制能满足双方诉求。”
在她看来,“弹性工时制”的出现无疑是一种进步。“和传统的固定工作时间相比,弹性工作制更体现人性化管理,更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对提升工作绩效及员工满意度都有积极意义。”她说,“但其适用范围相对还是狭窄的,它对于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以及企业文化都有较高要求。这种看似灵活的工作制度,比较适用于工作结果能够较准确量化的职位,例如设计创意、金融保险、记者编辑、销售、研发人员、管理人员,而一些有营业时间要求的服务行业就不适合,比如银行柜员等等。”可以这么说,“弹性工时制”是一种特殊的、专属的工作制度,并不能适用于所有职业。
弹性工时≠不用打卡
“需要澄清的一点是,弹性工时并不意味着不用打卡,大家应该修正对打卡的认识。” 史冬梅说。打卡是员工到工作场所工作的重要证据,是一把双刃剑,既约束员工,也保障员工权益。一方面,员工迟到早退能被记录下来,同时,加班也会被记录。如果不用打卡,额外的工作也可能会因此无法计算,导致新问题的产生。弹性工作制可能会成为企业逃避支付加班费的“保护伞”。
史冬梅认为,“弹性工时制”的实施无疑会加大管理上的难度。对企业来说,首先在制度层面上要完善,相关的考评制度要建立。其次是企业文化层面的支持。员工最好能形成共同的价值评价标准,以结果为导向的文化更易认可弹性工作制。最好能使员工都认同这一点:工作时间不代表工作贡献,更重要的是工作成果能给组织带来什么样的工作价值。第三是管理者的技能。管理者要善于使用目标管理,把一个复杂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配给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并且将其量化成绩效目标,从而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管理和辅导。
学会为自己而工作
“其实,能享受弹性工作制的员工无疑是幸福的,他们应该自觉地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大家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在为自己的职业生涯而工作,而不是为了某个组织和老板,要摒弃‘打工心态’。”史冬梅说。弹性工作制对于享受工作的员工来说,是事业发展的一个更大空间,自我管理得好就能取得更高成就,或者更多晋升的机会。事实上,弹性工作制不是没监督,工作的成果就是最好的监督。她建议,员工要学会时间管理,将阶段性目标分解到每一天,及时获取工作反馈,以结果为导向,工作紧紧围绕关键要素来安排,注意观察和总结自我工作效率曲线。
弹性工作制备受推崇,但另一方面,相比于简单统计“上了几天班”,在弹性工时制度下,劳动者只能被动顺应企业的具体安排,连续上班成为合法,传统的加班概念基本不存在,员工额外工作的报酬又该如何保障?对此,劳动者可用相关法规来保障权益。不少地方已经有针对性地出台法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都属于“弹性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不得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职场人被侵权时可拿起法律这把“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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