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限时服务”5个工作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
2010年10月31日 12:47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济南10月31日专电(记者焦国栋)记者从山东省国税局获悉,山东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近日开始推行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限时服务”制度。根据这项制度,纳税人如资料齐全且符合税务登记法定条件,国税机关应当场受理登记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山东国税“限时服务”范围涵盖税务登记、税收优惠政策受理审批、出口退(免)税审批、税务咨询等多个方面。山东省国税局规定,减免税审批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本环节业务。在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出口企业电子口岸资格审查应在当日完成,出口退(免)税登记审核确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纳税人上门或电话咨询的税收业务,山东国税实行“能明确答复的即问即答”和“需研究答复的7个工作日内答复”等“限时服务”制度。

山东国税还实行相应的“延时服务”制度,即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能完成对即时、限时办结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业务办理完毕。纳税人或办税人员可当面或电话向国税机关提出“延时服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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