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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玩”变购物 维权一年半未果

2012年11月12日 17:38
来源:千龙网

--旅游团是由环境国旅下面的“北京南洋风情社”组织

http://www.qianlong.com/2012-04-06 15:01:02千龙网

两审皆败 法院认为依据不足 索赔一审被驳

2011年3月此案开庭。法庭上,法官要求姚女士等人出具旅游合同,说得姚女士直犯愣。

“我们只有行程单。整个过程中没签旅游合同,也不知道应该签旅游合同。旅行社也没提。”姚女士说。

据在场人员透露,了解到双方之间没有旅游合同时,法官很惊讶。

环境国旅辩称,此次行程虽然与最初的行程单不完全一致,但只是进出港发生变化,且此变化在旅游团出发前已经告知团员并发了新的行程单。

环境国旅称,不存在原告所称的强迫购物、将旅游团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等欺诈行为。

因此,该旅行社只同意退货,不同意其他诉讼请求。

2011年7月15日,东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旅游合同关系,虽然被告存在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但并未构成欺诈,原告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判决只支持退货,不支持赔偿。

旅行社承认“转托” 游客二审仍败诉

判决,姚女士等人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他们认为:他们与环境国旅约定的旅游产品性质为“纯玩团”,而事实上其提供的是“购物团”,一审法院遗漏了这个重要事实。

二审法庭上,环境国旅承认,其与深圳建南旅行社之间签有委托合同,委托他们负责接待,深圳建南旅行社又将旅游团委托香港飞达国际旅游公司。

其间,姚女士等人坚称在澳门行程中遗漏了主教山景点,但被环境国旅否认,而姚女士等人又拿不出来证据反驳对方。

2011年11月,二中院也认定旅行社不构成欺诈,判决维持原判。

标签:购物 维权 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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