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杜绝“阿珍”出“十招” 导游违规或被停职
昨天,香港旅游业议会为加强规管入境内地团而推出的“十招”措施,正式在网上对外公告,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和“一团一导游”制度。有关措施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
按照“记分制”的规定,导游每次违规,除受到现行包括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等处分外,还会按照严重性被记取0分到20分不等,两年内首次记满30分则暂停资格3个月,再满30分停6个月,3次则撤销导游证。
“一团一导游”则针对强迫旅客购物问题出台。按此规定,旅行社除接团时及自由活动外,必须指派同一名有执照的导游带团,包括观光、购物和送团等。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说,赴港内地团时常出现一团多导游,“一团一导游”可保证游客知道导游是谁 ,如果有任何不满意,可以找到直接负责人。
此外,“十招”措施还包括:旅行社必须聘用有证导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团费等服务酬劳,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导游如果发生强迫购物行为,所属旅行社要负连带责任;旅行社须向入境团旅客发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导游的名字及联络电话等。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香港今年前11个月接待内地入境团7万余个,同期接到旅游相关投诉356宗,其中342宗来自内地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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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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