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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园互动标准

2012年08月22日 09:27
来源:中国育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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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是儿童园、家庭和小区之间的共同责任。在家庭和小区内,所有的参与者都分担着为儿童的幸福创设最适宜条件的伦理和道德责任。

1.向新的、将要进入幼教机构的家庭提供有关该机构的信息,包括幼教机构宗旨的书面材料和活动开展的程序。

2.为使家长及幼儿适应幼教机构的活动,要专门组织各种活动,如入园前的参观、召开家长适应会等,使家长及幼儿适应幼教机构的活动,将幼儿逐步吸引到幼教机构中来。

3.保教工作者要和家长就家庭和幼教机构中幼儿的抚育情况进行交流,以便减少幼儿可能产生的不适或迷惑。

4.随时欢迎家长来幼教机构参观(如观察、与幼儿一起进餐、自愿在课堂上进行帮助等)。鼓励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以多种方式参与幼教机构的活动。

5.建立口头或书面交流儿童每天活动情况的制度。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身体及情感上的变化。

6、一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

7.通过周刊、宣传栏、小册子、电话和其他方式,让家长了解幼教机构的情况。

8.组建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委会议,并做详细记录。采纳家委会提出的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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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昭遐] 标签:幼教机构 家长委员会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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