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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称可抗癌 体恒健涉嫌违规宣传

2013年05月02日 11:11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作者:赵敬菡

近日,网友反映一款名为“体恒健牌硒维康口嚼片”可以“抗癌”,甚至“治疗癌症”,并辅以大量材料加以佐证。记者经调查发现,济南体恒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硒维康口嚼片是国产保健食品,根据国家《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保健品不得宣传疗效,不得利用医生、患者等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在某知名健康类门户网站的广告位,记者发现了这款“神奇”的“抗癌产品”在宣传语中称,服用“能显著增强人体免疫力,有效促进更多抗体产生,大大降低肿瘤发生几率”;能够“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诱导肿瘤细胞凋亡、逆转肿瘤细胞的异常分化、逆转肿瘤药物耐药性”,还可以“抗氧化,防衰老,美容养颜,轻身延年”。同时,还用醒目字体突出:“对癌细胞抑制率达99%”,可以“防复发转移”,“有效增强放化疗的疗效和减轻放化疗的毒副作用”。此外,该产品还以“肿瘤患者的好伙伴”自居,自称“绿色、安全、有效”。

产品如此神奇,价格肯定不菲。记者查询体恒健官方商城该产品价格:一个疗程1285元,可服用60天,平均每天21元。而在其产品建议中,一般以“口服3个月”为阶段。如此看来,假如消费者想要看到“神奇”疗效,就需要购买3个月的量,算下来就要花费近2000元。

但是,记者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发现,体恒健牌硒维康口嚼片是国产保健食品,其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定义是: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该《办法》明确指出:“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办法》还指出:“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指出,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等。据此,体恒健牌硒维康口嚼片广告涉嫌违规宣传。

记者曾致函该公司,希望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对方确认收到采访函,但截至发稿,仍未给予任何答复。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抗癌 恒健 肿瘤细胞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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