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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言论不是“法外之地”

2013年01月08日 08:15
来源:湖南日报

刘义杰

2012年,与食品安全相关话题层出不穷。然而,2013年1月5日,一些专家在“2012年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点评媒体沟通会”上,对去年12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读认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总体向好,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为极少数。

2012年食品安全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从年初的螺旋藻、明胶到年中的荧光增白剂,再到岁尾的白酒塑化剂等事件,让公众对食品安全充满了担忧。新的一年,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采取有效措施才是可行之道。不料,专家一碰头,形势一片大好,越来越好。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感。正是对这种形势的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就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犯罪的查处,明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和执法者要有司法问责。

去年底的白酒塑化剂事件发生,专家们你方唱罢我登场,“非人为添加说”、“行业潜规则说”、“对外隐瞒说”、“股价阴谋说”等纷纷亮相,最后北大教授李可基来了个“塑化剂相对安全”的怪论,“三聚氰胺都可以吃”。

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落到消费者头上就是百分之百。本应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恪守“鸡蛋里挑骨头”严谨学术精神的专家们,却经常在为食品安全问题开脱,甚至上个月这么说,下个月却那么说。为什么一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总有专家站出来解围,这究竟是在为科学代言还是在为利益代言?

信口开河,一为科学态度不严谨,二为替利益代言,三为不用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只有要求专家们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才能够使他们谨言慎行,不充当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所言:“现在部分专家经常为明显不正确、不公平的现象做辩解并且‘死不认错’,原因就在于他们根本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专家言论更不应是“法外之地”。

标签:言论 专家 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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