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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容机构不可以文眉穿耳

2013年03月07日 06:22
来源:成都晚报

文眉、穿耳洞、光子嫩肤……如果这些项目你是在生活美容机构做的,那你就被“烧”了!因为这些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里,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开展,否则,即属于违规。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集中开展“生活美容机构涉医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机构进行严厉查处,届时,全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将得到一次“体检”。

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概念不同

“一些生活美容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开展很多涉及医疗美容的项目。”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丁汉平称,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接受各种美容项目前,首先需要弄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概念。

医疗美容: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如:注射丰胸、隆鼻、割双眼皮、文眉、穿耳洞等,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生活美容:又称“美容化妆”,是采用各种非医学手段和方法来塑造和美化人体,如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等,只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即可。

超范围经营的美容小店“遍地开花”

昨日,记者到红星路、王家坝街、盐市口等地探访发现,部分生活美容机构甚至明目张胆地将违规项目挂在店招处。

盐市口一家名为“酷型空间”的店招上,就显著标明提供化妆、美甲、文眉等项目。“放心嘛,都是一次性的东西,不会得传染病。”虽然店员作出担保,但却不提供相关许可证或从业人员资质。

红星路四段一家名为“养生阁”的养生会所,表面上只提供美容护肤类服务,不过店员却隐晦地表示有办法进行其他项目,“我们可以帮着联系台湾的专家来做。”

主城区启动专项整治 违规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违规开展项目的机构,其本身效果难以保障,同时也存在疾病传播的风险。”丁汉平介绍,此次我市启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对主城区各类美容院(中心)、美容美发店、减肥机构等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工作等。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三方面。

成都晚报记者 邓婧 程孟瑶 李诗敏 摄影 王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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