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将免收5个月

2013年08月21日 10:03
来源:东方早报

记者20日从财政部获悉,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将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具体事项。这一举措旨在落实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缓解当前严峻贸易形势。

根据通知,此次免收5个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两部委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 新华社

打印转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