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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盲目使用植物染发剂

2013年08月24日 04:13
来源:成都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霞) 近日,有媒体报道揭露号称纯天然的植物染发剂其实有毒,其主要成分海娜早在2007年就被卫生部(现国家卫生计生委)明令禁止。昨日,市食药监局发出消费警示信息,消费者勿盲目选购使用所谓含有纯天然植物提取的染发剂。

昨日,记者在部分购物网站发现,关于植物染发剂的月销量成千上万。不少消费者对“纯天然植物提取,无刺激”的宣传信以为真。一些消费者为了防止化学染发剂可能会带来的过敏反应,盲目选购使用所谓含有纯天然植物提取——指甲花(海娜花)的染发剂。

昨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指甲花染发剂化妆品的消费警示:

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销售,染发类化妆品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卫生部从未批准过含有指甲花(海娜花)成分的染发类化妆品。2007年卫生部就明确规定,指甲花不得作为染发剂成分使用。消费者在选购染发类化妆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

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应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相关内容,国产化妆品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日期、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号等,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查看是否标注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外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原产国、进口代理商、日期等,对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查看是否标注批准文号,对于进口普通化妆品要查看是否标注备案号。同时,应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以及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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