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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灯破碎可致空气汞超标 每年报废上亿只无回收

2012年11月06日 10:38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帅鹏坤

回收成本高渠道也不畅通

因为种种原因,废旧节能灯的处理和废旧电池一样,至今仍是“老大难”问题。

在深圳市照明电器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彭杰看来,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是消费者缺乏科学处理废旧节能灯的意识,即使知道,也怕麻烦。目前市面所售节能灯价格低廉,“一盏灯坏了,居民的自然反应就是扔掉。稍有环保意识的,也顶多是在垃圾分类的时候把废旧节能灯分出来。”有关企业向记者反映,即使是企业出台旧灯置换新灯可以享受一定优惠的鼓励措施,仍调动不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对于企业来讲,让出5毛或1元的利润已经非常了不起,但消费者仍旧怕麻烦。”

“即使消费者不怕麻烦,现在也面临回收渠道匮乏的问题。”佛山照明的售人员告诉记者。“要回收的话,肯定是在销售终端回收,但这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另一方面,回收处理本身也得不偿失。”全健对记者说。据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数据,对于一只直管荧光灯,企业回收成本至少为0.6元,而回收后经济价值不足0.1元。另外,一套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的设备也动辄上千万元,对于企业来讲也是成本。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陈燕生认为,虽说废旧节能灯中的玻璃、汞、荧光粉可以再利用,但是从经济角度讲,回收企业并不划算。

据了解,目前国家并未强制进行节能灯回收。2008年,环保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家庭产生的废旧节能灯实行了豁免制度,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旧节能灯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今年10月,广东省人大建议节能灯的生产者、销售者及进口企业应当依法对其在广东省境内销售、使用的废旧节能灯进行回收和再利用。销售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置废旧节能灯的回收装置。并且,对于拒绝回收废旧节能灯的节能灯、电池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企业,县级以上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但在企业看来,该建议即使被采纳,也难以真正落实。

专家建议政府广设回收箱

如何妥善处理废旧节能灯?有关专家提出三点建议———

对于消费者要加强宣传,使大家普遍认识到废旧节能灯的危害,增强科学处理的意识。彭杰认为,“一个家庭一年也才换几只灯管,随手扔掉跟扔掉废电池一样,不会觉得有多大不妥。”应当有意识地引导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废旧节能灯和废电池这类物品不应和其他生活垃圾一样往垃圾桶里一扔了之。同时建议用不含汞且更为节能长寿的LED灯代替节能灯。

政府在社区和节能灯销售网点设立回收箱。工信部安全生产组专家、厦门通士达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杨龙豹建议,政府除了对企业有明确回收要求之外,还应在社区和销售点同时建立废旧灯管回收网络,并设计专业废旧灯管回收箱,“具有减震、防破碎功能,才能防止集中污染。”

对于具备回收能力的企业和回收资质的废旧灯管处理企业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目前节能灯生产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有回收设备,节能灯生产也分散,让每家企业都有回收设备也不太现实。”全健认为,应当有重点地鼓励具备回收能力的生产企业去集中回收,这样才能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另外,政府也可以出面设立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灯进行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回收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多管齐下。”全健认为。(记者帅鹏坤)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回收网络 回收处理 防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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