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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称36元不贵 食药监局回应不应宣传美容

2013年12月20日 15: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许青红

18日晚,安徽卫视2013国剧盛典在京录制,林志颖、吴奇隆、刘晓庆、斯琴高娃等到场。林志颖最近因“胶原蛋白门”成为话题人物,他现场首度回应称4元成本价是瞎说,并表示36元一支并不贵。

在采访环节,提问集中在方舟子发博文直指林志颖投资并担任大股东的“爱碧丽”公司推销“假保健品”一事。这款产品是由“爱碧丽”和“上海葡萄王公司”合作研发。对此,林志颖直面争议,“有人质疑我的产品造假,我今天正好在这里一一回应下。质量方面,现在浙江、上海有关部门都做了检查,都是按照合法程序,所以我们产品也一定合法。销售方面在工商局认证过,网上也能看到。这一切都是按照流程做,没有所谓的‘作假’。”

广受争议的还有其产品“暴利”问题,林志颖显然也有备而来,“当然还有人质疑,我的产品售价高达1080元,而其实际成本仅为4元。我想大家可以自己辨识下这种可能性。”一边说着,林志颖一边打开一盒胶原蛋白饮品,“这里面总共30支,怎么可能4元钱?不算包装卖到36元一支。另外,这里面还有我的新歌,和保养知识介绍。”

■官方回应产品无害不应宣传美容

12月19日傍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经现场检查,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是,上海食药监也强调,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林志颖 药监局 爱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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