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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社会抚养费:是否存在行政摊派?

2013年09月22日 09:40
来源:新京报

3 是否存在行政摊派?

征缴任务列入考核指标体系

媒体多次曝出因行政摊派社会抚养费指标,引发了“被超生”事件,乃至发生自杀悲剧。

2008年,并未超生的河南省淅川县铁僵沟村支书龚国华,为完成乡里分摊到村里的抚养费任务,自掏腰包交了6000元。今年7月,河南西平县居民王茹萍再次接到4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单,自杀身亡。此前,她已为超生的儿子交过1万元社会抚养费。

审计结果显示,行政摊派社会抚养费在各地普遍存在。

如甘肃皋兰县规定,征缴任务基数纳入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对完不成征缴任务的乡镇,缺额部分由县财政部门从拨付乡镇的补助经费中扣除。

为完成征缴任务,有的还借款垫付,有的让财政资金在账户上“空转”,如四川岳池县,将县财政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再次解缴入库,“重复”记账。

■ 观点

吴有水有一张“预借”社会抚养费收据,某地为完成征收任务,向没有超生的居民预借社会抚养费,“说超生时就不用交了。这种‘放水养鱼’无异于鼓励超生”。

4 是否出具统一收据?

至少1.24亿元涉嫌乱收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审计报告显示,各地普遍违反征收程序,如未经调查取证就下达征收决定书、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先行”收费;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定额收据、三联收据,甚至直接打白条。

初步统计,45县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先行收取的费用达7364.47万元,约占收缴总额(24.493345亿元)的3%。

45县使用白条等非社会抚养费收据,收取的费用合计约5022.47万元,约占收缴总额的2%。

仅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收费、使用非专用收据收费这两项,涉及金额就约达1.24亿元,占收缴总额的5%。

■ 观点

吴有水说,他经常遇到收到白条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方面的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都很少,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拿的是白条,投诉无门”。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社会抚养费 京报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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