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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立法确保校园安全(图)

2011年06月14日 11:13
来源:父母网

安全立法确保校园安全(资料图)

自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开办世界上第一个幼儿园以来,学前教育蓬勃发展。今天,学前教育已成为反映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保证幼儿获得良好的学前教育,许多国家都用立法手段进行强制规范。

立法确定幼儿教育目标

由于各国的社会传统、社会发展程度和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同,其幼儿教育立法状况也各具特色,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有独立的幼儿教育法规;在其他教育法规中包涵幼儿教育问题;没有具体法规,只有行政规定。美国是十分重视幼儿教育立法的国家。1979年通过了《儿童保育法》。为了达成“所有幼儿都能进入幼儿园”的国家教育目标,在大力扶持公立幼儿园的同时,通过立法明确了私立幼儿园的地位。如1990年的《儿童早期教育法》和《儿童保育和发展固定拨款法》,以及1994年成为正式法律的《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把私立幼儿园纳入了国家的教育管理体制,给予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同等法律地位。1926年,日本文部省制定了《幼儿园令》。1947年,日本《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确认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环,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日本政府从2006年到2010年实施为期5年的“幼儿教育振兴项目”。目前,日本儿童的幼儿入园率为84.6%,文部科学省计划到2013年把儿童入园率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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