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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2012年08月07日 09:51
来源:中国育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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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餐间

(1)备餐台,下面为可关闭式厨具保洁柜(尽量使用不锈钢,保洁柜拉门要求使铝框门)。

(2)洗手池1口。

(3)紫外线消毒灯(离地面2米,离备餐台约1.2米),紫外线灯宜安装反光罩。

(4)备有留样容器、留样冰柜。

7、餐厅

(1)设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

(2)设有餐(饮)具存放柜有防(灭)蝇设施

五、教职工配备标准

(十三)依据有关规定,配备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专(兼)职保健员、财会人员、专(兼)职安保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切实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十四)园长及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园长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十五)教职工配备标准

1、园长:正、副园长各一名。

2、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人,有条件的可配备3人。

3、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1人(如每班配备3名教师,可不再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2人。

4、食堂工作人员:一餐两点的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达70∶1,三餐两点的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达50∶1。

5、医务人员:专职保健员与儿童配备比例达150∶1。150人以下需配备1位专职保健人员。150人以上可配备专兼职保健人员,但至少配备1位专职保健人员。

6、财务人员:幼儿园设专职会计1人,专职或兼职出纳1人。

7、安保人员:根据规定配备适量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8、其他人员:幼儿园所需的保洁,木工等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不得由上述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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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昭遐] 标签: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幼儿园工作规程 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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