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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求官员每年到农村到社区劳动

2011年10月20日 05:41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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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因地制宜,多形式、分批次组织干部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干部了解基层实际、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干部年终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还要“述劳”,并在市县两级党校培训中增设“劳动课”。

同时,湖南省还对各级党政官员每年的调研时间作了硬性规定,省级领导干部不少于30天,省直各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45天,市州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县市区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90天。

本版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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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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