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两年,可4个“大盖帽”竟管不了一棵豆芽菜!“好管的时候大家都管,不好管的时候大家都不管”——
漫画:食品安全频敲警钟。徐 骏绘
4月11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工商执法人员在和尚坡附近查获一家酱菜黑作坊。 人民图片
4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公安分局轻工派出所民警联合重工街道零公里社区干部在该辖区沈桥副食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毒豆芽。黄金崑摄(人民图片)
最近,上海的“染色馒头”让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食品安全。近年来,地沟油、毒火锅、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香精大米……问题食品五花八门,触目惊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天大的责任,谁来担?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食品安全问题步入法制化轨道。仅去年一年,各地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
“保障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北执法检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的话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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