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肛事件”又起波澜 医院及助产士遭索赔27万
“缝肛事件”又起波澜产妇称自己在分娩手术时被“缝痔疮”致身心受创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丈夫发现肛门处有缝线,认为是产妇肛门被缝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于是就成了闹得沸沸扬扬的“缝肛门”事件。时隔15个月后,“缝肛门”余波未息,进入了司法层面的拉锯战。
昨日,继助产士状告产妇丈夫侵犯其名誉权之后,产妇也状告医院和助产士对其造成了人身损害,索赔27万多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事件中涉及的医院、助产士和产妇三方中,产妇和助产士都不惜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利益。而最想息事宁人的却是凤凰医院,他们甚至连医院名字都改了,希望能消除这次“缝肛门”的影响。
产妇承认是被“缝痔疮”
跟助产士告产妇侵犯声誉不同,这次产妇告助产士和医院的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而诉讼中也没有提缝“肛门”,而是承认缝“痔疮”,但是,产妇方认为这是一个非正常的缝“痔疮”,对产妇造成了伤害。
产妇林女士将凤凰医院和助产士张吉某告上了法庭。林女士在诉状中认为,这是一场医疗过错,两被告对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合计人民币27万多元,包括医疗花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赔偿等等,其中,还特别包括了当天产妇丈夫给的100元红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原告林女士索赔的误工费高达16.8万元,理由是自“缝肛门”事件发生后,因为林女士得了抑郁症,有自杀倾向,其丈夫需要24小时看护林女士一直没有正常工作,长达15个月。
原告:助产士“缝痔疮”超执业范围
在这次诉讼中,原告方没有再纠缠在分辨“缝了肛门”还是“缝了痔疮”。原告一方认为,这次助产士张吉某缝“痔疮”是超范围执业,是违反了诊疗规范的,对原告造成了身体损害,存在医疗过错,所以要求赔偿。
原告方称,助产士并没有给产妇缝痔疮的资格,而且缝痔疮也不是必要的。在证据交换环节中,原告方还出示了一份验血报告,称按照这份验血报告判断,产妇的痔疮不会出血,不需要缝扎。因为“缝痔疮”不但对产妇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伤,而且对产妇心理留下了阴影,林女士后来在康宁医院(心理疾病专门医院)诊断结果为患上了抑郁症,需要预防自杀。
这次,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著名法学人士卓小勤教授和上海的资深医师、专门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打假的陈晓兰医生自愿出庭以代理人的身份为林女士打这场官司。卓小勤教授是业内著名的医疗纠纷案法学专家,而陈晓兰医生10年来一直与医疗腐败现象作斗争,也因此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07年感动中国荣誉人物之一。
被告:抑郁症与“缝痔疮”不成因果
昨日法庭上的辩论焦点是,产妇的抑郁症与缝“痔疮”有无直接关系。
代理原告一方的卓教授认为,作为一名护理人员,被告张吉某不具备实施“痔疮手术”的资质,对原告实施了“缝扎止血”的痔疮手术,是污染环境下的有创操作,属于违反诊疗常规的医疗行为。也正是因为被告张吉某违反诊疗规范实施缝扎手术,才导致原告肛周感染水肿,持续疼痛,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原告因为本案受到刺激后,坐月子也没有坐好,而且还受到了不明身份的人威胁,导致此后精神状况不好,最后导致患上抑郁症。
被告方代理律师表示,产妇一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均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请法院予以驳回。他们表示损害的结果就目前来看,产妇所谓被结扎止血的部位已经痊愈,并没有产生相应的损害结果,而产妇所称的精神抑郁也并没有证据可以支撑,与助产士结扎止血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因果关系。
而对于医院助产士的结扎止血行为,该律师则表示,这是符合卫生部有关助产士职责中相关条文的紧急处理的措施,产妇痔核出血是非常常见的生产时并发症之一,助产士进行及时止血结扎,是为了产妇健康所做的恰当行为。对于该结扎止血的相关过程,已经在助产士起诉产妇一案中作了详细的调查,深圳市有关部门也出具了调查报告,该问题已非常明确。
产妇丈夫称曾遭武力威胁
昨天,产妇的丈夫陈先生并未出现在原告席上,而是坐在旁听席上听完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陈先生向记者激动地表示,“我一定会坚持到底,不是为了钱,而是要好好抨击下这种不良风气。”
陈先生告诉记者,之前他和妻子住在黄贝岭社区,事情发生后,他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既有金钱诱惑,也有武力威胁,甚至有一男子持枪敲开了他家的门,并当着他的面将子弹上膛。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屈服。随后,他和妻子搬离了原来的住所,也渐渐远离了威胁。
陈先生说,他的妻子原本是个性格非常开朗的人,因为这事,精神受了很大刺激,患上了抑郁症,多次有轻生举动,见到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更是害怕得厉害。前几日在康宁医院就诊时,医生建议马上入院治疗。现在的妻子偶尔下床活动,但完全做不了饭,也干不了家务活,所有重担都落在陈先生一人身上。他辞去了工作,每天除了买菜,烧饭,带孩子,照顾妻子,还要抽出空来面对官司。几个月来他消瘦了不少,体重已从原来的90多公斤变成现在的80公斤。而妻子的体重也从原来的50多公斤消瘦到现在只有40公斤。
陈先生说,至今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连住院的押金都没拿回来,更没有收到助产士张吉某退还的红包。“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缝肛门”事件回顾
2010年7月23日:产妇林女士怀疑被缝肛门,引来媒体关注,“缝肛门”事件闹开。医院方称,缝的是痔疮不是肛门。
2010年7月29日:深圳有关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称没有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缝闭。
2010年8月:助产士张吉某将产妇的丈夫陈先生及深圳报业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一起推上被告席,索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陈先生在媒体上刊登向张吉某的道歉声明,并赔偿后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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