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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危重病人先公证后手术 被指签“生死状”

2011年10月19日 11:29
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凌炜摈 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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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心医院在我市率先推出的一项制度——医疗公证制度,受到中央、省级媒体及省卫生厅等部门关注。医疗公证制度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是医院推脱责任还是缓解医患双方矛盾之举?

治疗方案确定前先公证

9月23日,张树(化名)的家人从南太湖公证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几张纸,这上面记录的是张树将要接受的手术内容及风险事项以及相应声明。

听取了市中心医院医生对张树此次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详细的描述,张家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

今年49岁的张树由于受到外伤,颈椎骨折脱位,颅骨损伤,已经治疗了5个月,但依然神志不清。

手术是最好的治疗方法。然而,张树需要接受的“颈椎前路减压内固定术”和“颈椎后路减压内固定术”可不是简单的手术。眼前张树昏迷不醒,身体虚弱,限于医院条件,如果对他进行手术,有可能会引起心脑血管意外,心肺功能、肾功能衰竭,甚至导致死亡。

经管医生建议过让张树转院,去医疗条件更好的省级医院救治,或许手术把握更大。但张家人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接受这一建议。

一边是危重病人需要手术治疗,一边是手术时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医患双方都在犹豫,病情却等不起,怎么办?

为了尽量避免今后出现纠纷,在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前,医院方面提出请第三方对整个知情告知过程进行公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月23日上午,在南太湖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张树的经管医生、麻醉医生、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向张家人详细解释了手术的必要性、目前存在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医院将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等内容。

最后,医院还表示会请上海专家为张树实施手术,并在术前术后尽全力对他进行救治。一个小时后,张家人充分了解手术事项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后,签署声明。

就在张家人签下声明的同一天,家住吴兴区道场乡的沈妈妈也在公证书上签下了名。

沈妈妈的女儿沈莉(化名),今年13岁,患有先天性心房间隔缺损,心脏二尖瓣和三尖瓣中度关闭不全,还伴有轻度肺动脉高压。饱受心脏病折磨的沈莉急需手术治疗,但与张树一样,她的手术风险很大。

医生与沈妈妈商量后,决定请浙一医院专家来湖为沈莉进行手术,并对手术细节和存在的风险对沈妈妈一一详细说明,最后在公证人员的主持下,沈妈妈签下声明书。“我们承诺,如术后有纠纷,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绝对不采取任何非法或不正当手段,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这是张家人和沈妈妈所签署声明的最后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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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晋] 标签:手术风险 医院医务科 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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