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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戒烟享医保报销”拟入控烟条例

2012年05月25日 12:1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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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焦点

单人办公室该不该禁烟

对于“控烟范围”的意见,最为集中。不少意见认为,应将室内卫生间,室外步行街、密集商业街、敬老院、小区内的健身区,纳入禁烟区。还有意见认为,室内工作场所的单人间办公室,不属于公共场所,不应禁烟。

《分析报告》认为,室内卫生间俨然成为控烟死角;敬老院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地方、小区健身区也是居民锻炼身体的地方,因此,上述三者可以纳入禁烟区。室内单人间办公室,与室内其他工作场所并非完全隔离,开关门时,烟雾会转入其他工作场所,所以单人间办公室应当属于室内禁烟区。

2 焦点

公安城管该不该管

依据征集意见稿,爱卫会是负责控烟的主要部门。但不少意见指出,事实证明,由于爱卫会缺乏执法权限,只能指导、监督、协调其他行政部门控烟,导致控烟效果欠佳。建议条例明确各相关委办局执法的责任和范围,避免执法推诿;增加公安、城管部门等负责控烟。

《分析报告》写明:之修改条例时,可借鉴上述意见,即明确各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并将公安机关列入控烟权责部门。但是,由于城管部门执法区域一般都在室外,所以城管是否该负责控烟,有待进一步商榷。

3 焦点

世界无烟日该不该禁售

征集意见稿中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市和区、县爱卫会应当加强对烟草制品销售者停止售烟的监督”。

《分析报告》透露,对于上述规定,10条意见建议删去“应该”字样,改为“鼓励”。理由是世界卫生组织设定“世界无烟日”,旨在呼吁世界烟民在无烟日停止吸烟或者从此戒烟,并呼吁所有商人在这一天停止销售烟草制品,只是一种倡导性的建议。再者,在无烟日当天限制烟草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也没有法律依据,可能侵害到其利益。该条规定可修改为: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开展对“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的宣传,并且鼓励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当天停止销售烟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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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鲁必琪] 标签:控烟条例 戒烟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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