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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定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标准 征求意见

2011年06月23日 13:3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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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日公布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为防止中药材粗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黄熏蒸的问题,保证中药质量和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为:山药、牛膝、粉葛、甘遂、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每公斤;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毫克每公斤。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科学家钱忠直说,标准的制订参照了国际组织及国内食品添加剂限量规定,以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的长期研究及监测数据。

目前,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对二氧化硫类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为:以二氧化硫计,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毫克至0.7毫克每公斤体重,即一个60公斤体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不超过42毫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硫黄熏蒸是一些中药材产地粗加工过程中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和干燥等。目前尚无简便易行且有效的替代方法。国家食药监局不提倡在中药材产地粗加工中采用硫黄熏蒸的方法,并将建议有关部门和引导相关单位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法。

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9日,国家食药监局将根据意见确定后正式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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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晋] 标签:中药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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