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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手术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两个家庭的非正常生活

2012年07月17日 09: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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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2个月,儿子感染艾滋病就10年了。”提到儿子2002年9月因手术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王女士话语中透着苦涩。

两个家庭的非正常生活

10年前,王女士7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在手术患上了严重的卡氏肺炎,随后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自2004年开始,王女士寻求法律维权。但从初级人民法院一路告到高级人民法院,均以败诉告终,“法院认定血站和医院在血液检测、使用程序中并无过错。”

虽然对“受现有血液检测技术所限,因处于‘窗口期’而无法检测出HIV导致感染”这一结论无法接受,但王女士一家必须接受的一个现实是:因为败诉,他们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这10年,我们就是在各家医院辗转,过着非正常家庭生活。”王女士说,儿子勉强念到小学三年级,就因身体不好且患上癫痫而辍学,自己不得不辞职回家照顾儿子。

“现在每月光药费就要2000元左右。在国家对艾滋病患者实行抗病毒免费治疗后,由于部分药物不适合儿童使用,我们又继续自费买药用了两三年,才开始享受免费治疗。到现在花出去的医药费已经超过20万元。”王女士说,对于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当地给予每月390元的补助,再加上丈夫的收入和自己的低保,每月家庭总进账也就2000多元,“刚够买药”。更让她担心的是儿子的未来:正常的生活、工作、婚姻对于这个终年辗转于各家医院的17岁男孩来说,显得那么遥不可及。

和王女士一家相比,马先生一家略显“幸运”:因为输血感染HIV,他们获得了14万元的救助,但日子过得也并不轻松。1997年,马先生的妻子因在当地一家医院手术时输血感染HIV,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传染给了丈夫。当时,有上百人因为在这家医院输血而感染HIV。

“取证太难。医院因为这件事倒闭了,住院证明和病历都没有办法找到。”经过2年多的努力,马先生终于搜集到相关证据,法院予以立案,“我听说也有人到法院起诉,但大多数人都放弃了这条耗钱、耗时、耗精力的维权路,而是去上访。”

最终,当地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受害者给予每人7万元的一次性补偿。马先生一家接受法院调解,在撤诉后获得了14万元的救助补偿。

“我们这里对于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的补偿政策是门诊全年报销2400元,住院报销2500元。可我去年因胃病住院就花了1万多元。”马先生说,因为感染HIV,夫妇二人免疫力下降,时常生病、吃药、住院,几年下来,14万元已经花了不少。

每人每月300元的低保,再加上家中7分稻田地的收成,就是马先生夫妇如今全部的经济来源,这些钱除应付日常开销外,还要供19岁的小儿子念书,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听说上海、吉林那边对于像我们这样因输血感染HIV的人除了一次性补偿外,每个月还发生活费,真希望我们这里也能有。”马先生无比羡慕地说。

维权难难在举证

在全国范围内,像小明、马先生夫妇这样因为输血感染HIV的人并不罕见。根据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我国目前有78万感染者,经既往有偿采供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传播的占6.6%。按此推算,经医疗输血(包括使用血液制品)以及商业采供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约为5.148万人。

据了解,这一群体主要包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违规采供血导致的感染者,以及因血友病注射受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第八因子等血制品而感染者,同时也包括输入在正常情况下因“窗口期”或假阴性而未检出艾滋病病毒血液制品而导致的感染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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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输血 HIV 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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