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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专家回应雾霾危险物报告:公众有知情权

2013年02月18日 1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阚枫

2月17日,北京清晨迎来大雾天气,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500米,空气质量为中度或重度污染。图为北京CBD的建筑在雾中若隐若现。中新社发盛佳鹏摄

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阚枫)近日,中科院一份关于“北京雾霾检出危险有机化合物”的报告,再次引发社会对于“空气有毒”担忧。中科院专家表示,对于雾霾天气中的危害物质公众有知情权,大气污染治理,国家层面应统筹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雾霾中的危险信号“公众有知情权”

本月16日至17日,北京再次遭遇雾霾天气。封闭的高速公路,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雾黄色预警,大街上各式各样的防霾口罩……春节假期过,返京工作的人们再次无奈投身“一片模糊”中。而在此期间,一则“北京雾霾检出危险有机化合物”的新闻再次引发公众对于“空气有毒”的担忧。

这则新闻来自中国科学院近日公布的“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阶段性研究结果。在这份针对1月中旬京津冀雾霾天气的专项研究中,专项组检出了大量含氮有机颗粒物,报告对此提出了“危险”的警示。有媒体指出这是“洛杉矶上世纪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之一”,还特别注明了,在洛杉矶上世纪的那次污染事件中,共有800余人丧生。

“以前我们没有注意到这种物质的存在,现在很容易就监测出来了,所以我们用‘危险信号’的表述来提示公众。”中科院“大气灰霾溯源”项目负责人、中科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跃思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了作为一个科研工作者,自己对于北京雾霾对于人体伤害的担忧。

王跃思说,这类含氮有机化合物之所以“危险”,是因为它对人体的肺部和心脏的损伤都很厉害,但是目前还没有科学研究能够得出这类物质对于人体危害的定量关系。

“到底这类物质会多大程度造成呼吸道损伤或是肺心病,这些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科学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不是短时间内能知道的,但是我们的担心是,当我们知道它的危害程度时,为时已晚。”

王跃思说,空气污染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但是公布这个研究结果,就是提示公众要注意防护,因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公众至少有这个知情权。”

临时性的应急预案收效有限

在中科院的这份大气灰霾研究报告中,特别指出了,今年1月京津冀地区的强雾霾事件,是一次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事件,但是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人类污染物排放显然是造成长时间雾霾天气的“主谋”。

其实,大气污染对于人们的潜在危害,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北京十年来肺癌增加了60%,空气污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他甚至直言“大气污染比非典可怕得多”。

就在近日,媒体也报道称,中国疾控中心下属环境所,已有计划全面开展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础研究,并及时启动雾霾天气下的健康评估和预警,以疾控机构为核心力量,推进全国雾霾天气发生时的卫生应急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雾霾 危险 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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