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王星信息技术公司抢注 “chinaswarovski.cn”等4个域名后,在网站上大肆销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施华洛世奇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无偿转让域名并赔偿40万元。
调查中发现,“施华洛世奇”几乎无所不在,一些不到10平方米的小饰品店,言及水晶必自封“施华洛世奇”,大量山寨水晶充斥市场,混淆视听。
Swarovski 资料图
【庭审直击】
原告:他们在网上抢地盘
1987年至2004年,该公司先后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了第 384001号“SWAROVSKI”、第385013号“施华洛世奇”、第346372号“天鹅图形”、第3520173号“天鹅图形、SWAROVSKI及施华洛世奇组合商标”四个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国际商品分类第14类,且上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昨日下午,在黄浦法院庭审现场,原告施华洛世奇公司认为,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们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在许多城市设立子公司,其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均通过专卖店进行销售。历经数十年的努力,施华洛世奇水晶成为极具影响力的优质品牌,施华洛世奇系列商标及其企业名称在中国大陆地区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而在2008年6月到7月间,施华洛世奇公司发现被告王某和其所在的上海王星信息技术公司注册了chi-naswarovski.com、swarovski -shop.cn、swarovski8.cn以及 chinaswarovski.cn四个域名,并建立网站,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宣传并出售假冒原告商标的水晶产品,两被告企图搭原告的便车,建立与原告及其产品的联系,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原告认为,两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停止侵权行为,将涉案域名无偿转移给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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