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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医院怎么补偿?

2012年04月26日 10:5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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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占医院收入的“半壁江山”

补偿不到位,直接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就是把原来的药品加成、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三个渠道,变成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两个渠道。但是,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由此产生的“缺口”具体如何弥补,未有定论。

在北京朝阳医院,2011年药品收入是1.5亿元,北京友谊医院是1.2亿元。换言之,一旦要求医院不再“以药补医”,医院就将面临巨大的缺口。

财政投入不足、收入主要依靠药品,是我国公立医院共同的尴尬。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所得收入,占医院收入的四至五成,越是基层医院,比例越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对于医院的财政拨款逐年减少。目前,国家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不足10%。财政拨款与医院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所需的资金之间,相差悬殊。

由于药品加成占医院全年总收入的“半壁江山”,取消加成就意味着医院将有很大的资金缺口。如果补偿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医院正常运营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北京友谊医院院长刘建说,取消以药养医,实行的是先“砍”再“补”,药品加成“砍”掉了,补偿机制还未建起,大家感觉心里都没底。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应该是先“补”再“砍”。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封国生强调,合理的补偿机制是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使其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实施医药分开,补贴问题一直是横在公立医院面前的最大障碍。《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改革规划》明确,取消“以药养医”,政府将在7个方面给予医院全额补偿,包括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以及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

一位北京三甲医院院长认为,实行医药分开,需增设药事服务费。取消药品加成,提供药品服务成本没有得到补偿。所谓药事服务费,就是药剂师服务价值在医疗过程中的体现。药剂师的收入,应与服务质量而非药品提成挂钩。

刘建坦言,取消药品加成,让所有医务人员都有阳光、体面的收入,医院获得合理补偿,这样的改革才能持续。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中心专聘主任周生来认为,取消以药养医,不只是现有医疗体制之下的收入缺口的简单补偿,还应该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医院经济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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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红] 标签:按病种付费 补偿作用 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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