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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医院怎么补偿?

2012年04月26日 10:5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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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医”不如“医保补医”

医保也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而且是更主要的投入方式

取消“以药补医”,究竟是“财政补医”还是“医保补医”?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有人担心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如果政府投入不到位,对医院的发展运行不利,最终会转嫁成老百姓的负担。其实,人们只看到政府直接拨款10%的这个比例太小,却忘了医保也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而且是更主要的投入方式。随着基本医保水平提高,它会成为公立医院的最大动力和保障。在充分发挥医保的补偿作用,把它和支付制度的改革结合在一起,应该是改革“以药补医”的主要渠道。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取消“以药养医”是必须的,但靠财政补偿问题会更多。医院运营的钱主要来自财政的补偿,医院和医生的眼睛就要朝上看。如果眼睛老朝上,眼睛平视患者的时间恐怕就有限了。如果都不能平视患者,如何实现以病人为中心?

在各级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实施“医保补医”是可行性较大的补偿措施。但是目前的医保支付方式仍存在较大弊端,用“医保补医”取代“以药养医”之前,应该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实行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即将医疗服务分解为不同的服务项目,根据病人在医院中进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量的多少,按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报销。这种事后报销的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的约束力很弱。

顾昕认为,医保付费改革,是指医保机构运用专业化的手段,运用新的付费方式,为参保者购买合理的医药服务。医保机构的角色才能从“被动的埋单者”,转型为“主动的团购者”。而医保付费改革的核心,是用各种“打包付费”的组合来替代原来占主导地位的“按项目付费”制度。医院为了保证已有资源甚至获得更多资源,必定会各施其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从而让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最终使患者受益。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说,支付方式是医院获得补偿的重要途径,直接影响医院管理与运营模式、患者就医行为和政府投入或社会筹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天津等40个城市为首批医保付费改革重点城市。这次改革的最大的亮点是有望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进而遏制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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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红] 标签:按病种付费 补偿作用 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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