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离 假离 试离 新时代离婚热

2010-01-05 东北新闻网 编辑:孟欢欢 出处: 分享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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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吉日结婚后

离婚的也不少

20090909,长久之日,在每个城市的婚登处,都上演了一场“结婚大军之战”,仅在090909当天,长沙市就有3000多对新人登记结婚。

之前的20080808,长沙市有2015对登记结婚。这些数字相当于长沙市前些年一年的登记结婚的数字。但与此同来的,还有直线上涨的离婚率。

仅2008年,我国共有1098.3万对结婚,有226.9万对离婚,多半是“80后”。

赶吉日登记结婚的小夫妻,有很大一部分,已离婚。

众网友说离婚

对于离婚,众多网友都有自己的见解,下面摘选了一些网友的说法:

网友“冬天的雪”

我觉得离婚是一种伤筋动骨的大事。看看身边离婚的朋友亲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像死过一次似的。每个人都性情大变,有的变得特别沉默寡言;有的变成一个理论家,说起婚姻来一套一套的,但让人感觉特无奈。

网友“身上”

我认为离婚是纯粹个人的事,无论社会、家庭、亲朋好友都不应该干涉,给当事人一个自由的空间。

网友“苹果树上”

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比同龄人有着更独立、更丰富的内心世界,选择婚姻也更成熟一些。所以,当我听到有人以孩子为由劝说别人不要离婚,我不以为然。健全的家庭不见得有健全的孩子。

网友“美好的日子”

谁能保证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好聚好散吗,没什么。

网友“浪人”

许多东西都是原配的好。

夫妻感情破裂

判定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名词解释]

离婚

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